释义 |
遗嘱公证通常是不需要配偶到场的,配偶到场不是遗嘱公证生效的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且经公证的遗嘱,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外,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公证遗嘱处理流程是什么? 遗嘱公证处理手续具体如下: 1、遗嘱人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等; 2、公证机关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如何办理继承股权公证手续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办理股权继承公证: 1、由申请人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财产权属证、遗嘱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经公证机构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自书遗嘱继承公证流程 被继承人立下自书代书遗嘱的,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由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