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国内登记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那么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式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居民的,双方应当到该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