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哪办理 邯郸市人民东路243号 二、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办理条件 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 三、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办理材料 1.设区市司法局和所在地司法局关于申请换(补)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报告 2.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正副本 四、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五、邯郸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办理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06年2月23日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二十二条;条款内容: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的,由该公证机构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