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9月1号房产税新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1、房产税2021年9月1日房产新规一: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2、房产税2021年9月1日房产新规二:上海房产税2021年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买的住房暂免房产税; 3、房产税2021年9月1日房产新规三:房产税尚未开始全面征收,2021年房产税最新政策立法中涉及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式、税收优惠等要素尚不明确,但官方已经明确立法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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