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诉讼? |
释义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诉讼 朋友的孩子在医院看病的时候出了医疗事故,那间医院居然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我们打算去法院起诉,请问律师:关于医疗事故诉讼,如何进行 律师解答: 关于医疗事故诉讼问题: 一审程序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情形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意见在认定过错范围方面过于狭窄,同时通过质证发现鉴定意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诊疗规范、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 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3、庭审要点 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 再审程序 1、提起理由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 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原一、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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