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
释义 |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 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上述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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