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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异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执行异议的救济途径有:
    1.案外人具备原审第三人资格的,可以该身份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2.案外人充任被告,由申请执行人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3.案外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救济途径;
    4.案外人提起“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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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