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算 |
释义 | 劳动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税前计算的。 一、社保和工资的关系 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规定的比例大约是:养老:单位20%,个人8%。失业:单位2%,个人1%。医疗:单位6-4%,个人2-4%。工伤:单位1%,个人0%。生育:单位1%,个人0%。各地可能略有变动。一金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公司的奖金包括年终奖吗 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 三、员工辞退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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