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低速载货汽车与拖拉机是不能上高速的。低速载货汽车是一种特殊的货车,又名“低速货车”。标准定义为: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m,宽小于等于2m,高小于等于2.5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法律客观: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四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 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