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一方给第三者购买礼物是转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前一方故意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购买大额或大量的贵重礼物的,属于恶意隐瞒或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若严重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得知后,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也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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