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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是如何标准的?
释义
    律师解答: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的规定是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拾得人(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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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