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受遗赠的必须要明确遗赠人吗 |
释义 | 接受遗赠需要有明确的遗赠人,因为受赠人接受遗赠的,需要按遗赠协议的要求执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2、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4、放弃继承可以反悔,但时间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民法典什么时候提出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提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放弃继承权有如下法律规定: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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