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在外地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么 |
释义 | 被告在外地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的主要文件,需要在起诉前认真撰写,列明起诉的事实、依据和请求等内容; 2、证据材料:起诉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请求; 3、相关证件: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行驶证等; 4、授权委托书:如果由律师代理起诉,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诉讼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需要提前准备。 起诉的流程: 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起草诉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诉状,明确自己的请求和诉讼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3、递交诉状:当事人应当将起诉状递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发地人民法院,同时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说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 5、开庭审理: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法院可以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查阅证据等; 6、审判裁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案件在异地法院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案件的诉讼,委托律师时要出具受权委托书,以证明律师的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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