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 |
释义 |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实现,担保法律关系消灭。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担保物权也消灭。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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