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过户所需手续清单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产买卖合同、首付款,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资格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首先需要有房产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办理指南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办理指南是帮助拆迁安置房业主了解和完成过户手续的详细指引。首先,业主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等。接下来,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提交所需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经过审批后,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整个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及时咨询相关部门,确保办理手续的顺利进行。此外,还需要了解拆迁安置房过户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按照指南的步骤进行办理,业主可以顺利完成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照指南办理,确保合法有效。业主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保障。通过按照指南的步骤进行办理,业主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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