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判断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旨为描述了一种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其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 法律分析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在主观上是故意。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要件和判定依据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法定要件和判定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故意寻衅滋事,即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他人不满意的行为,且以此为目的进行挑衅、争斗等;二是在公共场所或者他人住宅、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内实施该行为。而判定依据则是根据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由法院进行判断和决定。具体的判定依据包括行为的主观恶意、行为的客观表现、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此,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与量刑,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要件和依据。 结语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要件和判定依据已在我国刑法中明确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上需要有明知或应知他人不满意的故意行为,且以挑衅、争斗等为目的;客观上需要在公共场所或他人住宅、工作场所等实施该行为。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及行为的主观恶意、客观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判断定罪与量刑。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与量刑,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要件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