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是否有效? |
释义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遗嘱无效。目前,我国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种是年龄在8-18周岁之间的,另一种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对于再婚夫妻、子女众多、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等情形,需要提前订立遗嘱。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在年龄上需要达到十八周岁,而其精神状态也要是正常的才行。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所立的遗嘱就属于无效的。目前,我国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种是年龄在8-18周岁之间的,另一种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吗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 二、哪些人需要提前订立遗嘱 1、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特别是各自均有子女的再婚夫妻,应当订立遗嘱。原因在于,由于双方是重新组建的家庭,各有子女,无论从感情亲疏、生活习惯、利益诉求等方面,都会与自己的继父或继母,产生多多少少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难免不会被放大和积累。时间长了,自然会加剧重组家庭的内部矛盾。因此,这种情形下,再婚夫妻订立遗嘱,安排身后事务,就显得势在必行。 2、子女众多 中国人的财富文化习惯,主要还是希望财富聚集于一处,不要拆散,财富的传承最好在上一辈去世后再进行。而如果子女众多,为了实现公平,以免身后因遗产产生纠纷,就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实现。 3、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这就会出现财富向上(父母)、向下(子女)、平行(配偶)三个传递方向。因此,如果本人身体不好,就应提前订立遗嘱,按照自己的心愿对财产作出安排。 4、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非常有限,因此,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继承人之外的人,就必须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传承。如果没有遗嘱,除非采取生前转移财产权利、生前捐助或者信托的方式进行操作,否则是无法达成所愿的。 不管通过哪一种方式立遗嘱,均要求被继承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在年龄上需要达到十八周岁,而其精神状态也要是正常的才行。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订立的遗嘱一定是无效的。而要想订立的遗嘱生效,根据订立的遗嘱不同,格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而再婚夫妻、子女众多、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等情况下,需要提前订立遗嘱。遗嘱的效力不仅关系到遗产的分配,也关系到家庭关系的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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