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权合作经营涉及多方合作,涉及税务问题复杂。涉税主体应当根据税法规定,依法履行税收义务。同时,相关税务政策对土地承包权合作经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应当充分利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民,有权与其他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营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根据其生产经营的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自行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第十四条: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个人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依法依规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