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李有一个弟弟,家里只有他和弟弟两个孩子,去年小李的父亲去世了,母亲瘫痪在床。小李结婚时有父母支持十万块钱彩礼以及房子的首付,父母也在小李婚后一直帮忙带孩子。而小李的弟弟在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外地上班,也不经常回老家。后弟弟结婚跟女方在当地生活,做了上门女婿。 现在因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也瘫痪在床,小李想让弟弟赡养母亲,弟弟表示如果赡养母亲就要把老房子给自己,但小李因老房子要拆迁,拒绝给弟弟。小李想起诉弟弟,要么出钱要么出人。 律师看法:从法律上来说,弟弟确实有义务赡养母亲,母亲也是有权利起诉他要求给赡养费的。但是话说回来,父母对哥哥确实是有些偏心的,一方面可能是知道自己能力有限,只能把有限的能力用到一个儿子身上,另一方面又把家里的老房子给了哥哥,那就是很明显的让哥哥养老的意思了。 如果母亲同意,小李是可以起诉弟弟要求他支付赡养费的,但小李也是应该付出更多的赡养义务。在接受父母对自己的偏心时就应该知道自己要付出的责任也应该更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