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资信证明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2、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 4、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