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什么原因可以辞退员工?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违法犯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在破产或困难时可裁减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什么原因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二、辞退员工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未提前通知的,应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年限,经济补偿按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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