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期房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
释义 | 是否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及虚假宣传问题;房屋质量是否有保证;房屋的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差距较大等。 一、如何避免卖房纠纷 避免卖房纠纷应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注意的几点事项有: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房屋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等。 三、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存在误差在3%以内属于正常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现实中,新建商品房会对面积误差的处理会在合同中有详细的约定。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房屋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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