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6年4月1日后执行新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对于 60 岁以上人群的规定如下: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2、持有以上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等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4、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无需再于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5、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必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