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2月19日,中央深改委强调,县以下的事业单位要实行管理岗位和职级的分离,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这将使县以下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开,建立起主要考虑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和工作表现的晋升体系,从而扩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岗位和职级不再并行,适当分离。2021年2月19日,中央深改委强调,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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