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犯和未遂犯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什么是犯罪未遂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主观未遂论认为 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在于显示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某种行为将这种犯罪故意表现于外,则未遂犯罪的犯意与既遂犯罪没有差异。 3、客观未遂论认为 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在于发生结果的客观危险性或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即使认定存在犯罪故意,如果没有发生结果的客观危险性,也不能作为未遂犯罪予以处罚。 4、折衷未遂论主张 未遂犯罪的处罚根据首先是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其次必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二、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中止犯和未遂犯怎么判刑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形态类型,极易混淆。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 1、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2、犯罪未遂--欲达目的的而不能犯罪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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