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顾给他、她人排照片属与什么性质 |
释义 | 当事人随便给别人拍照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若其拍摄他人的隐私部位或者私自使用他人照片进行营利活动的,即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以及隐私权。《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轻微的侵权不算违法,如果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可以起诉侵权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维权方式,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侵犯他人隐私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制作权,权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 2、使用权,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使用; 3、公开权,权利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公开,怎样进行公开; 4、许可他人使用权,权利人可以与他人协商,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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