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的事业很大,事务很多,开办的公司、企业很多,现在很多地方进行股权变更以及税务登记都需要法定代表人到场,这样繁杂的事务工作是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难以承受的,所以也就让靠谱的亲信担任法定代表人了。二、如果公司涉诉,法定代表人最先受到影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可能会缓一缓。因为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子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就是说法定代人可能会直接受到上述处罚,但是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可能就会因此免除或者逃避责任;但是如果是仅仅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就有肯能会因此被牵扯进去或者因此蒙受损失的。三、在执行案件中,如果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申请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收到各种限制。四、有的可能还会是为了逃避刑事法律处罚。风险提示:对于公司而言,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