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离婚孩子给谁 |
释义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一)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三)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四)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 (一)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二)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用持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受害者大多数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因为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因此,长期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采取忍让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二、家庭暴力怎样应对 面对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是不实际的,应尽早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 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要容忍就过了,更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三)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 (四)防患于未然,经济上独立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是受害者经济上独立的话,一方面提升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为日后离婚减少了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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