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前的案件已过诉讼期限,是否还能获得赔偿? |
释义 | 一、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1、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当事人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并没有失去起诉的权利。诉讼时效过期后,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大约二十年前,案件过了诉讼期,还能赔偿吗? 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当事人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并没有失去起诉的权利。诉讼时效过期后,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大约20年前的案件过了诉讼期,还能赔偿吗? 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当事人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并没有失去起诉的权利。诉讼时效过期后,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只有强险,医疗费用赔偿1.8万,误工费保险公司还能赔偿吗?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如果被保险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赔;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只有强险,医疗费用赔偿1.8万,误工费保险公司还能赔偿吗?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如果被保险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赔;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想问一下,我的鉴某某果是七级,我不满意,但是已经十五天多了。我还能做鉴定吗?如果鉴定不同,我还能要求赔偿吗? 一般鉴定后出结果的时间需要具体分析: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2、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司法鉴定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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