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目前,东阳市金华市外转院手续办理后的医保报销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部分个人先自负10%,再按市外住院比例(一二档退休人员为90%、一二档在职人员为85%、三档参保人员为75%)报销。自行外出住院的医保报销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部分个人先自费20%,再按市外住院比例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自费的20%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另外要注意,属于自行外出住院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医院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医保卡结算;在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经备案后可开通跨省直接结算功能,其医疗费用也可在当地全国联网的医院直接结算,免去了跨省带材料回本地医保窗口报销的烦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