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 诉讼 ,像是关系到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案件,比如 离婚财产分割 诉讼、 商标 、 专利权 的诉讼、企业 拖欠工资 等等都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之内,那么在一般的民事诉讼 立案 那天开始,法院需要在六个月之内审理结案,如果遇到了特殊的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只要法院院长批准,还可以延长六个月,但是如果还需要延长的,还要向上级法院申请批准。但如果走简易程序的话,就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审理结案。 当然如果诉讼的结果并不满意,或者觉得不公平还可以进行上诉,那么就需要进行上诉 二审 ,但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 一审 就是终审了。那么我们来看看一审后,二审的时间长短。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判决时,一般要在二审立案的那天起三个月之内进行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院长批准,但是对已经有了裁定结果的上诉结果,就会在立案起的三十天之内做出最终的审理裁定。 但对于一些特别程序审理适用的案件,比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等等都适用于特别程序审理,这种案件在立案起三十天之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天之内审理结案,但是再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理结案。如果法院收到民事的 再审申请书 ,那么三个月内就要审,如果符合规定就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规定就会驳回申请。 综上所述,一般的普通民事诉讼的时间,一般一审是要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理结案的,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六个月的时间,但是二审应该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审理结案的,有特殊情况的也是可以申请延长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客观: 一、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