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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