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立遗嘱继承遗产? |
释义 |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且确认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里面的规定来办理继承。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如何立遗嘱继承房产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写明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最后,立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还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分别在遗嘱上签字,注明年、月、日。【辟谣】立遗嘱必须到公证处吗?真相:不是解析:如果办理遗嘱公证的话,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但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这几种形式,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提醒】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无效?在以下这些情况下立遗嘱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由当事人立遗嘱继承吗 遗产可以由当事人立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怎么立遗嘱继承房产 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公证一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怎么样立遗嘱继承房产 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未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未立遗嘱遗产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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