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孩受伤,如果大人因此而耽误工作的,其误工损失一般是以护理费的形式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按误工费的标准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