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如何执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如何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二、如何买没有房产证的农村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能自住或者出租,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不管采取什么方法,与小产权房有关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非法无效的,也办不了过户手续,而且会引起后患无穷。举个例子:您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一年之后,该小产权房所在地块被政府征用了。面对那笔金额不小的补偿金和面积比原来还大的回迁房,卖给您小产权房的人(以下简称“甲方”;您简称“乙方”)立刻就会去拆迁办领取补偿金和回迁房的资格。乙方也去领取,甲方说:”小产权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我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法无效,所以我领钱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的。”乙方说:“你的房子已经卖给我了,现在的拆迁补偿金和回迁房都应该属于我。”于是甲乙双方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争论不休,最终闹到法庭上。法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过后,审判长宣判:“我国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禁止买卖的,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非法无效的……”于是甲乙双方从此就成了一对仇人。谢谢阅读! 法律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规定: 第二条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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