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部分公司增资的资本可以认缴。只要设立时约定的是认缴制即可。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规定的特定的公司增资不能认缴,要实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