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库税款异常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在主管税务机关未使用征管信息系统的情况下 ,因申报数据没有录入(导入)系统,可以对申报表进行更换,纳税人可征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意,退回纳税申报表,作废已填开的完税凭证,重新办理正确的申报和填开正确的完税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视同自身入错税款填开《税款入库科目更正通知书》送缴国库更正即可. (2)在主管税务机关已使用征管信息系的前提下 ,因各项申报数据已经录入(导入)系统,如若采取上述更正方法,还得冲出征管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手续比较麻烦,所以,一般应采取退库再重新入库的办法进行更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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