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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释义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基于非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存在违约行为;
    (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
    (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
    一、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来决定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民法典》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二、违约的具体责任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民法典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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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