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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手指功能丧失的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受伤情况来进行认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但不同的伤残情况或者导致伤残的原因不同,那么后期的伤残鉴定情况也是不同的,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一、保险公司伤残鉴定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纳鉴定,保险公司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或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可以重新鉴定。
    参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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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