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什么是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四要件是: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要求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中国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哪些要素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主体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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