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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偷税数额怎么计算
释义
    刑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国家时严格禁止偷税漏税的,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非常大,根据逃税的金额,可以被判有期徒刑和大量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一般不会第一次偷税漏税就会被发现并进行处罚或者判刑,那么当事人在受理处理的时候,往往会面临数罪并罚的情况,可以涉及的逃税金额非常大,在审理时应当对犯罪事实进行明确认定。
    一、偷税漏税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偷税漏税可能会构成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把税种补交后还要坐牢吗
    税收制度的不完美导致现在有很多企业或者是个人都不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务的申报,导致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但是偷税漏税之后补交税款的话不一定是要坐牢,要累计到一定次数的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对于第一次涉嫌偷税漏税的企业或者是公民,税务部门通常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受过行政处罚之后仍然还继续偷税漏税的话就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时候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且会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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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