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职拿走入职材料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员工离职能否带走入职材料的明确规定,所以拿走入职材料的合法性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不能一概认为这种行为合法与不合法。 一、单位统一保管手机是否合法 大多数是合法的,但是涉及侵害员工的隐私等,就不合法。一般来说,员工有随身携带自己购买的手机的权利,根据《劳动法》中规定如果企业在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工作场所,那么这种规定无可厚非。但是有两个问题需注意,一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制订和公布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员工。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要注意保护劳动者的隐私。保管人员不能随意接听或翻看员工的手机,更不能以检查是否携带手机为由,对员工进行强制搜身。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只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后才能进行搜查,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任何公民人身进行搜查,都属非法。 二、离职能否拿回体检报告原件吗 入职体检报告没有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的员工,离职时可以请求返还给本人(但是公司可以复印备案)。员工入职体检,是员工招录或招工中的重要环节与内容,招录员工的单位有权设定被招录者身体健康、无重大或有碍劳动或工作的疾病作为入职条件,对员工的体检属于招录程序或必然履行的内容之一。所以,公司有权收取员工的入职体检报告作为员工招录的必备手续,并存入公司或员工个人档案,没有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的员工离职时可以请求返还给本人(但是公司可以复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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