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离婚后不需要承担的债务类型是:能够证明产生的债务是由对方一方进行使用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而伪造出的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