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是哪些要求严格吗? |
释义 | 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申请执行法律依据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恢复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恢复执行程序是指出现中止情形消除、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或者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可供执行的权益、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等情形时,可以恢复执行。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恢复执行是指以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 恢复执行的条件有: 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 恢复执行需准备到材料有: 1、申请恢复执行书。 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 5、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证明必须经过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或者经公证机关公证。 6、证明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 所谓的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这在立法意义上叫法条竞合,就是说立法时法律条文 “走顶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进行处罚时,就只能按违反一部法律条文来处罚,一部法律条文处罚了,就不能再按另一部法律条文来重复处罚同一个违法事实,如果这两个法律条文归两个单位分管,那么这两个单位谁先进行立案,谁先处罚,后者必须参考前者。 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是否法律依据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转让股权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是: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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