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享有多项权利。首先,可以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其次,有权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为确保赔偿实现,可以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如果遇到生产或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先予执行。此外,还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供陈述和意见,并参与法庭辩论。原告还可以请求法院主持调解,或与被告自行和解。若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可以提起上诉;若已生效,可以提出申诉。 法律分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2)申请回避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 (4)为了保证赔偿的实现,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 (5)为了解决生产或生活上的困难,有权要求先予执行。 (6)参加法庭调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陈述和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 (7)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自行和解。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 拓展延伸 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拥有多项权利得到保障。首先,原告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追求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原告有权要求法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诉讼主张。此外,原告还享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以确保被诉行为不会对其造成重大损失。另外,原告还有权参与庭审程序,包括提出质证、辩论等,以确保其声音被充分听取。最后,原告还享有判决执行的权利,以确保法院的裁决得到有效履行。总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保障原告的权利,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结语 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享有多项权利:包括提起诉讼追求赔偿、申请回避权、委托代理人、要求保全措施、先予执行、参与庭审、请求调解或和解、对未生效判决提起上诉、对已生效判决提起申诉。这些权利确保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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