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好多朋友和网友在问黄某英是否涉嫌犯罪的问题,基于当前媒体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尚不足以认定其涉嫌犯罪,涉及到新冠疫情传播的有关罪名,主要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涉病毒传播的犯罪主体,当前看只能是已确诊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行为上要存在未经许可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行为.另外,还要有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而疑似病人还要有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危害结果的要求,媒体披露出的信息显示黄某英是2月4日确诊的,其从武汉来京的这个时间,尚不属于确诊病人,那么是疑似病人吗,媒体披露的信息显示,他是在18日,19日有两次体温为37度3,其他时间是正常的,基于新冠病毒诊疗指南为标准,确定疑似病人的标准来看,尚不足以认定其为疑似病人。从主体上看,黄某英是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的,那么从行为上看,黄某英是由相关人员送到高速口的,而非擅自离开的行为,其不存在未经许可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行为,另外通过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也没有发现其有进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判断,黄某英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的,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其行为尚不足以认定为刑法上所要求的过失,其行为尚未造成损害结果,也就不存在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因过失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才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基于当前媒体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尚不足以认定黄某英存在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