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一、孩子上户口需哪些证件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的书面申请等材料。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其监护人携带材料至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新生儿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亲落户。凡是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的分娩证明。 二、新生儿入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出具以下证件: 1、其父母的结婚证; 2、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等。 《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三、小孩落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新生儿可以选择随母落户也可以选择随父落户,采取自愿原则。新生儿落户的时候需要以下材料: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新生儿父母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4、携带需要落户一方的户口簿;最后向户籍地的所属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