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休未休年假薪资计算方法? |
释义 | 应休未休年假薪资按照其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的日薪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薪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资后的月平均薪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资。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章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与其他休假有什么关系 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这些假期之间的关系如下: 1、年休假与寒暑假,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条例规章的年休假天数,因此,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年休假与病、事假,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年休假与探亲假,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薪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薪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的日薪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薪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资后的月平均薪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实行计件薪资、提成薪资或者其他绩效薪资制的职工,日薪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章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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