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个人所得税规定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执行,同时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法律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将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的政策。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国家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减免、免征或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低收入人群,国家实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政策,即个人年收入未达到一定额度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于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人员,如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即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应纳税额。 此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还包括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专项扣除政策,即将一定额度的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纳税金额。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同时鼓励人们增加消费和投资,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读对于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减少纳税负担,提高个人税收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对纳税人带来了新的变化。根据最新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将按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执行。此外,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并鼓励消费和投资。了解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纳税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税收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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