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外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去外地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原告起草起诉状; 2、原告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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